民主治理與改革小組第3次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105-06-28)

一、時間:民國105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2時30分

二、地點:本院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三、主席:蕭召集人新煌                 記錄:劉佳慈

四、出席人員:

張茂桂委員  郭佩宜委員  陳儀深委員 蔡友月委員

梁國淦委員  莊庭瑞委員  陳建璋委員 林俊宏委員

請假:

張谷銘委員  馬徹委員

 列席人員:

王主任永大  汪處長中和

請假:吳秘書長金洌

五、主席致詞:(略)

六、業務單位報告:確認第2次會議紀錄(略)

主席指示事項:

(一)、請各分組提供各組會議紀錄修正文字交業務單位。

(二)、分組四檢討主題「建構院內研究人員自由結社」修正為「建構院內研究人員自由結社友善環境」,下次公告以修正後主題辦理。

(三)、請業務單位將修正文字後之會議紀錄先行送主席確認,確認後修正通過。

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案由:各主題分組討論初步成果,提請討論。

說明:請各分組委員就所分配之研究主題提供初步看法供與會者進行意見交換。

綜合討論摘錄:(非決議)

(一)分組一本院權力結構、治理架構之檢討:

  1. 本分組涉及層次及面向多元,我們試圖以表列方式羅列全院權力結構狀態、權力來源、運作模式及是否有其他可與之協商的力量存在,或許不見得一定要變革,但如果需要改變其可能性為何?此表格為初步想法,各欄位內容尚在思索,未來會在分組討論後逐步填實。
  2. 本小組應從民主治理角度來看權力結構的問題,針對有問題者提出其變革必要性及方式,而非全盤體檢。
  3. 組織法僅規範重要事項,因其修法程序嚴謹且需送立法院,是以院務處理相關規定多以處務規程定之。評議會為院內最高決策機構,職權超越院長,其角色相當於一般公司董事會,院長僅能接受並執行評議會決議事項。
  4. 目前院內權力結構首要的議題為評議會,其角色銜接院務會議且其任務含括選舉院長、決定組織的興革。本分組認為在院內主體為研究人員的前提下,如何使研究人員在評議會及院長決策能夠有充足參與的管道是重要課題。
  5. 院務會議與評議會息息相關,但院務會議之規範均明定於處務規程,組織法著墨甚少。院務會議與評議會二者之角色及權責環節相扣,應予詳加釐清;未來是否能以院務會議承擔評議會功能,而榮譽性任務則由院士會議主導,或於現行體制下進行局部改良,使其更透明,以有助於院內民主治理的提升。研究人員參與院務會議亦是同樣的課題,此一課題不僅僅是增加研究人員參與人數的可能性,或是使其有投票權等議題,尚包括其參與的位階及院長、副院長們、各所所長、行政主管等對研究人員參與其中的看法,在此提出供大家思考其檢討的必要性。
  6. 有關學術諮詢委員會及部分委員會關係到同仁的升等、續聘、新聘、博士後研究、主題計畫審查等,其審查過程及產生方式,希望能夠透明化及提供評分理由,以便了解研究資源如何分配。但審查匿名制是否適宜公開透明,仍應充分討論了解其負面影響,增加申訴、申覆制度或有其他補救機制,應可制衡其審查人之權力。

 

(二)分組二院內現有委員會等民主參與機制功能之檢討

(以研究人員參與者為主):

  1. 有關建置本小組網站,本分組已與資訊服務處開過二次會議,其網域名稱已確定、網站內容含括背景資訊、最新消息、蒐集資料、討論區等四大部分,目前建置案進行中。未來院內同仁可以院內信箱進行註冊,對網站內容,提供回饋意見。網站無論是參與論壇或反應意見,建議具名,並於二個月後將蒐集的問題以工作紀錄方式公開,以示我們對意見的徵詢及回復。
  2. 本小組基於民主開放精神,藉由建置網站蒐集院內同仁資訊及意見,內容主要針對民主治理與改革意見有關的聯繫信箱及議題的討論,而非院內全部事務。聯繫信箱部分會將信件自動轉寄給小組委員;對於民主治理與改革的議題討論,網站將依今日大家回饋意見,以郵件蒐集意見及個人信箱回復方式進行,網站將限縮不開放留言且暫不開放討論區功能,本小組之會議紀錄、使命、任務、緣由將公開在網站上。
  3. 建議院方未來可將這個網站結合現行服務信箱,發展成類似於各縣市政府1999專線,希望院內同仁在網站上提出相關問題有人可以回答,以便可以有效率交換彼此意見並由業務專責單位就相關問題予以回答。
  4. 本院首長或院本部應效法地方政府及各部會首長建立首長信箱,以首長立場代表回應,目前服務信箱之回信者無立場代表性,且回應時應註記有承辦人姓名及聯絡方式。
  5. 本分組目前蒐集與同仁日常生活及權益有關的委員會,約有60個委員會資料,已將其組織章程聯結於資料內;部分資料未完整呈現者,仍在釐清中。未來預計蒐集約70個委員會後,就其中切合本小組民主治理工作目標者,進一步與其相關權責單位接觸以核實其內容。

 

(三)分組三健全與擴大公共參與院務之管道及效能:

  1. 本分組主要是對院方提出即時訊息、定期座談、跨組聚會、院公聽會、意見蒐集等建議,並提出一些說明,希望院方將來能依建議事項落實執行。
  2. 民主治理中需要草根性的意見反應,希望跨組聚會能落實於規範,以定期定時且提前公告的方式舉行。另也希望院方於將來能夠成立委員會,就院公聽會的發動或舉行範疇等機制訂定明確規範。另外,在意見蒐集方面,院務會議代表的產生方式非常重要。
  3. 建議設置外籍人士辦公室,院內研究人員或助理都有外籍人士,惟目前並無外籍人士精神及心理層面輔導專責單位;外籍人士在文化及語言有很多適應上問題,以目前國際事務處編制並無法適切處理。部分外籍生在目前無管道適當表達其意見的情況下,皆以郵件方式將其面臨的相關問題向院外甚或國外散布情緒性文字,影響本院聲譽甚鉅,希望院方能妥為因應。
  4. 國際事務處實際負責外籍人士之問題處理,該處雖聘用有類似宿舍管理及基本輔導的人員,能不能做到全面性回應外籍生問題,可能也會受限於現有資源的影響。
  5. 針對院內外籍人士,建議院方在公共參與或回應介面,要考慮到院內國際人士。

 

(四)分組四建構院內研究人員自由結社友善環境:

  1. 目前院內自由結社友善環境,在現實及制度上仍面臨著許多的問題,如何強化行政人員對此的認知及明定規範其審核的標準,是重要的課題。
  2. 本分組所談自由結社應不限於「自由學社」,任何一個除康樂會以外的言論型公益(非自利)組織,都是我們的目標對象。建議院長或院方可以支持開放社團登記制,並以禮相待和友善對話,才是真正建構友善結社環境。
  3. 大學是法人機構,憲法承認大學自治,其所依據的法令與本院不同,是以院務會議不會等於校務會議。台大及政大雖都設教授聯誼會,但現行都不具備實質功能,而私立大學則有跨校高教公會。依現有狀況,公務人員依工會法不能組織工會,如要於法有據,我們僅能成立中央研究院公務人員協會,或參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管有之康樂會且經費已越來越少。
  4. 行政人員主要是依法行政的體系,在沒被法律授權的範圍,無法將非依法的結社歸類為其同意範圍,若因長官要求而同意,可能容易為有心人所操弄反而讓特定社團成為目標。建議可以訪問管理空間的行政人員了解其執行困難,針對受限制的辦法進行檢討。另外,本討論已涉及到言論自由的範疇,我們對公益團體要提供較佳的定義,以避免未來在審查上出現問題。
  5. 在實際作業程序上,院內是否可以有單行規章,允許研究、言論性的社團成立,其權利比照康樂會成立的社團,且對其辦理活動應採報備制而非審查制。
  6. 總結來說,中研院要成立自由非自利型、非康樂型的公益型結社,是沒有法律依據,仍找不到法律的突破點。但前二任院長對之前的研究人員聯合會或是現在的自由學社等二個非依法成立的結社,都是採取友善及對話的態度。
  7. 內部自發性非正式團體,主要問題是在資源的使用上是否承認其權利,建議不必執著於社團成立的法令,轉而投注突破資源使用權利的承認與保障。

 

決議:

一、為能爭取時效,請第二分組於下次會議(7月26日)前將本小組相關資料上網,進行網站運作。

二、請各分組於7月24日將初步建議見諸文字,提供書面文件。

 

提案二                             

案由:有關為提高本小組的效能,增加各分組成員1案,提請討論。

說明:有關105年6月8日院內座談,曾針對本小組組成成員之選任議題進行意見交換。

綜合討論摘錄:(非決議)

一、如院長與召集人交換意見後認有新增的必要,樂觀其成。另有關小組任期,請召集人與院長討論確認。

二、建議增加對行政、學術熟稔的法學、社會學或其他所的新委員,請院方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受邀請者並由院長聘任。待院方聯絡確認後,召集人將與新成員聯繫,請其依現行四分組議題,給予小組實質建設性意見,相信會有很大的幫助。

三、請新院長於下次會議參與座談交換意見。

 

決議:

一、本小組定位為「任務編組」,針對院內治理改革議題進行腦力激盪並向院提出建議報告書,一旦提出報告書,本小組即終止作業,因此所謂「選任」產生的「代表性」其實不是問題。本小組將於九月中旬完成所賦予的任務。

二、屆時,院方當可循正式行政管道或程序,評估考量本小組所提出的建議內容之可行性,循序付諸改革行動。

三、向院方建議就以下幾位研究同仁名單邀請參加本小組:

分生所沈哲鯤特聘研究員、經濟所彭信坤特聘研究員、化學所趙奕姼研究員、
人社中心蔡明璋研究員及法律所黃丞儀副研究員。

八、散會(下午5時30分)

附件:民主治理與改革小組第3次會議紀錄(會議日期105-06-28)